元至元二十六年(1289年),曩宋阿昌族鄉(xiāng)境域屬南甸軍民總管府。
明正統(tǒng)九年(1444年)后,屬南甸宣撫司。
清道光二十六年(1846年),上芒東、芒林劃歸騰越廳清水鄉(xiāng),其余屬南甸宣撫司。
1950年,分屬梁河縣第一區(qū)、騰沖縣第三區(qū)。
1956年11月,劃歸梁河縣河西區(qū)。
1958年8月,屬騰沖縣河東區(qū)曩宋鄉(xiāng)。
1959年,改設曩宋公社。
1961年,恢復梁河縣制,設曩宋區(qū),轄曩宋、河東、芒東、關璋、下瑞泉5鄉(xiāng)。
1965年,增設弄行鄉(xiāng)。
1969年,增設馬茂鄉(xiāng)。
1971年,增設弄別大隊。
1981年,增設芒林大隊。
1984年4月,恢復區(qū)鄉(xiāng),改為曩宋鎮(zhèn)。
1988年2月,改曩宋阿昌族鄉(xiāng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