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、清朝時(含洪山鄉(xiāng))屬上杭縣管轄,清初是汀州府八縣的重鎮(zhèn),曾設分縣,縣衙設河頭城(即河頭大隊)。
1936年為福建省直屬的特區(qū)(含洪山鄉(xiāng)),1940年后歸永定縣管轄,當時稱為峰川鎮(zhèn),屬第一區(qū)。
后稱為峰川鄉(xiāng)、雙峰鄉(xiāng)、峰市鎮(zhèn)。
1949年后,峰市設第九區(qū),后改為峰市鄉(xiāng)政府,公社化時為幸福人民公社(包洪山),1961年與洪山分開為峰市人民公社,1984年7月復稱峰市鄉(xiāng),轄峰市、三峰、河頭、信美、忠信、大園、長化、泥角、黃寨、桃泉、高山、書嶺、俄生等13個村委會。
1992年,峰市村委會改為居委會建制,增設寨頭村委會,全鄉(xiāng)轄1個居委會、13個村委會。
1994年,黃寨村委會劃設新坑村委會。
1997年,仙師鄉(xiāng)錦峰村劃設錦西居委會,歸峰市鄉(xiāng)管轄。
至此,峰市鄉(xiāng)轄2個居委會、14個村委會。
1998年8月30號,因棉花灘水電站的建設,原鄉(xiāng)鎮(zhèn)府被水淹沒,政府駐地搬遷至現(xiàn)在的峰市街。
1998年9月,峰市撤鄉(xiāng)建鎮(zhèn)。
1999年11-12月,因棉花灘水電站建設,大園、三峰、長化、泥角4個村分別遷至鳳城、城郊,峰市鎮(zhèn)轄2個居委會、10個村委會。
2001年,書嶺村遷至城郊塘前案,全鎮(zhèn)轄2個居委會、9個村委會。